问题 | 工资缴税比例 |
释义 | 工资缴税比例具体如下: 1、全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 2、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 3、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0%; 4、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5%; 5、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 6、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5%; 7、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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