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掉了,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需要带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只有村委会的公章有没有效力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因为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以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登记那一份为准,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解除,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各自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协议离婚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2、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