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
释义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的行为是由其代表的公司、企业来承担责任,但在很多情形,法定代表人本人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通常根据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也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如下: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一); (四)虚假破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二); (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十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十五)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一、做企业法人有什么风险和好处 所谓法人代表人,在法律上被称为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如下好处:1、法定代表人掌握着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定权,在订立合同时,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2、法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控制者,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有密切关系的活动都是由法人控制和管理的。3、法定代表人可以决定公司诉讼。 风险: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不按公司章程约定执行,对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损害股东利益的还有法律诉讼的风险。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犯罪”,因企业主体违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而获罪。常见的单位犯罪有生产、销售伪劣商业类犯罪,走私类犯罪,商业贿赂类犯罪,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非法经营类犯罪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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