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子能争取娘家财产吗 |
释义 | 女儿可以继承娘家的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遗嘱中规定了女儿的份额,应当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女儿可以按照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一、父母的遗产哥不让妹妹继承咋办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妹妹和哥哥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继承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即按照医嘱进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同时,在法定能够继承中有一个原则规定,就是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因此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都是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二、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的规定是: 1、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的,没有遗嘱协议的,依法继续办理; 2、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子女不赡养父母能得到遗产吗?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遗嘱中明确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子女没有赡养老人,也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2、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子女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不赡养来人的子女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3、子女不赡养夫妻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的,子女丧失继承权,不能得到遗产。但是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子女不丧失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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