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要注意哪几点 |
释义 | 买房签订认购书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 认购并不是买房的必经过程,若看上了某一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必须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买房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认购物业、房价、付款方式、认购条件这些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合同中,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现买房的付款方式一般就是全款或按揭(分期),为了避免后期出现争端,在合同中最好是注明假设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款的处理方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房源面积要明确注明公摊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注明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冲突,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都可以修改。避免因为自己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一、如何防范商品房买卖风险 (一)谨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宣传 为了订单背后的提成,销售人员会使出浑身解数,请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分析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二)交钱之前请三思还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这个时候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无权要求或起诉购房者支付钱款。 (三)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虽然很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把诱饵写进《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目的恰恰在于销售人员的这些诱饵,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购房者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五)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自己没有过错的时候能够随时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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