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 |
释义 | 1、一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二审(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2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案件在证据准备齐全之后一般是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移送,而且检察院在受理了之后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处理好,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起诉,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流程的,一定要按规定的条款来进行。 一、被逮捕后多久法院才判刑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二)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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