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协议是合同。 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字确认,授权被委托人从事某种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而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合意签订的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协议,是双务合同。一般情况下,单方委托书并不具有合同的表现形式,但如果委托书中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也应属于广义上的合同,被委托人违背了委托人意志,不遵从委托内容做出损害委托人权益的行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委托书应属于广义上的合同。 委托协议法律特征: 1、是建立在受托人与受委托人的互相信任前提下; 2、标底是解决授权委托事务管理; 3、受委托人以委托人的为名费用和解决授权委托事务管理; 4、委托协议能是有偿服务的,还可以是免费的。 综上所述,委托协议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合同时即创立,不因物交货或被告方实际履行个人行为做为合同成立的要素。委托协议能是任何方式的,这一点和要式合同是不一样的。而且在日常生活当中,绝大部分的合同书全是诺-成合同书。签署委托协议时,一定找寻适合,信任的人做为受托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