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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独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释义
    独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当独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破产清算申请。独立法人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独立法人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一、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债务人不申请破产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的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如果债权人不主动申请,又不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如果债权人申请,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
    三、破产重整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重整的条件有:
    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组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也就是说,当企业法人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进行重组。企业法人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解决破产清算或者破产的问题,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进行破产重组。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2、债权人提出破产重组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
    3、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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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