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海公司注销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具体流程如下:1、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缺失材料的当场或5日内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4、登记机关5日之内受理并予以核准。5、登记机关作出决定10内颁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2、决定注销的相关文件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清算报告由清算组制作,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并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等签署的确认意见。清算报告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才能出具(公司章程约定日期长于法定日期的,从其约定)。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风险提示:决定注销的相关文件:1、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2、公司自行解散的,提交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3、因公司合并申请注销登记的,需提交合并协议(合并各方签署)、合并公告报纸样张、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份公司会议主持人和董事签署)、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因公司分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份公司会议主持人和董事签署)、分立公告的报纸样张、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立必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