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的基数如何确定? |
释义 | 增值税的基数如何确定?其实每种不同的纳税人的基数也不相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例如全部价款是117万,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7%,则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以100万(不含税价)作为基数的了。一般:增值税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分别是17%(可抵扣进项)和征收率3%(不能抵扣)。计税基础:比如你收到一张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1000元,计税基础就是1000/1.03=970.87,税额就是970.87*3%=29.13,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1000元,计税基础就是1000/1.17=854.70,税额:854.7*17%=145.30。特殊:农产品收购发票和运费(未营改增)的计税基础和上面略有不同,发票上的金额是多少,计税基础就是多少,农产品13%,运费7%,直接用发票上的金额乘就可以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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