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
释义 |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缴纳 1、比例数额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2、途径 参保单位可通过下列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方式一:每月5日后,由社保中心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从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方式二:参保单位通过支票或现金方式到所属社保中心现场缴纳。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被迫的,也就是自己要离职的,肯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而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就充分的体现出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重要性,因为在劳动合同证明当中都会写清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的,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形下再到社会保障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例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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