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什么赔偿 |
释义 | 污染环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 2、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 (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2)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3)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除此之外,间接损失还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予以确定。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通常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在处理赔偿的时候,也要从这两方面入手。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金等。而财产损失赔偿则比较难确定,尤其是间接损失赔偿,需要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认定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