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改名字的具体要求 |
释义 | 未满十六岁改名需由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六岁以上则由本人申请;改名需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方能合法有效;改名需慎重,涉及银行卡、社保、医保、产权证等问题;不同情况下的改名手续有所不同,如父母离异、父母再婚等。 法律分析 一、未满十六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改名应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只有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这样合法地有效地改变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为法律所认可。 二、特别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结语 改名需慎重,需办理变更登记。未满16周岁需由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已满16周岁由本人申请。注意处理相关问题,如银行卡、社保等。父母离异后变更子女姓名需协商一致并签协议。父亲和继母、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征得其同意。增加曾用名需是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请遵守法律规定办理手续,以确保改名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八条 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五条 国徽应当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国徽知识,引导公民和组织正确使用国徽及其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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