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对父母债务是否具有连带责任 |
释义 | 子女对父母的债务不具有连带责任,父母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其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父债子还法律依据是什么 只要父母健在,孩子就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也不需要孩子偿还。但是,如果父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作为代理人的子女,父母的债务用于家庭支出的,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死者生前的债务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否则死者的债务消失。债权债务是相对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 二、法律是否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 没有父债子还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所欠的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子女没有代其偿还的义务,因为每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应当对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不需要别人来代其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父母去世了,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此时子女需要以继承的父母的遗产的价值为限,来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 三、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吗 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儿女没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除非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继承了他的债务,方有义务返还。即继承遗产必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孩子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偿还债务,或者父亲接受父亲的礼物无非是偿还债务,也必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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