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居住证细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 3、《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