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刑法有哪些原则 刑法的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所有的刑事犯罪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不能超越法律的特权;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与刑罚需要相对应。 二、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 刑事处罚分的原则如下;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2、罪刑适用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 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 4、罪责自负原则。 5、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6、谦抑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