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添加人名可以分到一半财产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不因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的长短,而有所改变。婚后如果一方自愿将配偶登记为婚前个人房产的产权人之一,视为一方自愿将部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配偶。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换言之,一方自愿将部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给配偶的,只有经过依法登记,其赠与行为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共同共有,即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产权的共有方式登记为共同共有,即双方之间的产权份额并无明确的约定。 在离婚时,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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