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强制执行唯一房产吗 |
释义 | 可以强制执行唯一房产。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被执行人开别人车可以扣留吗 被执行人开别人的车不可以扣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只能执行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别人车属于他人名下财产,法院无权进行扣押。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如下: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 二、房产证上写孩子名字,法院会执行房子吗 如果子女未成年,可以申请执行这房子。因为未成年子女和爹妈属于一家庭,子女没有收入,不可能买下住房。如果子女成年,住房是欠债之后过户子女,没付钱,属于恶意转移资产,也可以申请执行这房子。但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不能被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强制执行。 三、唯一一套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被执行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有其他房产;被执行人的唯一一住房面积过大;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价格过高,均可视为超过生活所必需,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也可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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