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2、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3、坚持过错原则。即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