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有单位,去单位人事部门开证明,然后拿着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去当地医保注销,注销时能领回医保卡里面的余额。 2.当时办理住院的时候,如果已经出示过医保卡了,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免医保部份的费用了。如果当时没有出示社保卡,则需要带齐资料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了。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病历、医院收费收据等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