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店是否有权解释最终问题? |
释义 | 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这些含有不公平规定的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违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指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拓展延伸 最终问题归属权:本店是否有权解释? 最终问题归属权是指确定最终问题的解释权归属于哪一方。对于本店是否有权解释最终问题,答案是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本店是合同的一方或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授予其解释权,那么本店可能拥有解释最终问题的权利。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最终问题的解释权可能需要通过法庭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来确定。因此,最终问题归属权的解答需要综合考虑相关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解决程序。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最终问题的解释权得到合法有效的确定。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内容,并不得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果格式条款含有上述内容,其内容将被视为无效。关于最终问题归属权的解释,具体取决于合同条款、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争议解决程序。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最终问题的解释权得到合法有效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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