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浚县泄洪后有补偿。洪水属于自然灾害,可以向政府请求补偿,政府应当给予一定帮助,同时省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因灾受损民房的灾后重建恢复工作。《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