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残疾职工优惠策略: 1.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职工,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职工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职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职工供养、托养机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