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述民事权利的保护 |
释义 |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一、民事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二、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 ; 2、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 3、无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 4、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开始计算 ; 三、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的分类 1、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2、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4、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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