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贫困户(人口)识别标准:2017年以后的贫困户识别标准:以人均纯收入低于3300元为基本依据(逐渐淡化收入概念的趋势),重点考虑“两不愁(即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能够自主购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换洗衣服有保障)、三保障(即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情况,整户识别。2.贫困户(人口)识别程序:现行贫困户识别程序:“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推荐→数据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和公示→县﹝市﹞扶贫办复审和公告”。 法律依据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