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独立地进行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组织: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其他组织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