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共同财产夫妻都可花费
释义
    刘先生问:
    我女儿去年6月份结婚,今年1月我女儿到外地玩,女婿给了一个存折,上面存有3万多元,我女儿用了1万多元。现在我女婿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我女儿返还这1万多元。请问,我女儿应当返还吗?
    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你女儿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她花费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返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2: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