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置房产需视情况确定其性质。若一方婚前购买,则属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共同购置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性质。 2、一般情况下,婚前已购房产应视为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此情况下的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双方婚前共同购置并登记名下,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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