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特病证有哪些待遇? |
释义 | 办特病证的待遇如下: 1、特殊病种到指定医院可以享受药物费用的减免; 2、特殊病种享受住院费用的减免; 3、特殊病种门诊看病的费用按住院的费用进行报销。 特病证办理条件如下: 1、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或街道医保办、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也可在人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临床医师鉴定和医院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填好后,还需由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师审核申请资料,提出审定意见。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医院加盖公章确认; 3、申请及审核,经医院临床医师鉴定和医院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各社保分局受理申请后,市区的送市社保局审批,五县(市)的直接由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4、办理手册:经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后,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自生效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特殊病种包含以下病症: 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门诊治疗相关费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的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综上所述,办理特病症减少患者长期治疗花费,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相对普通门诊待遇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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