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