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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哪些情形应确认为生产、经营劣兽药
释义
    1、确认为生产、经营伪劣兽药罪的情形分别有:超过有效期的;因变质不能药用的;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其他与兽药标准规定不符合,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如何认定假兽药
    1、假兽药包括:以非兽药冒充兽药的(如人药兽用);兽药所含成份的种类、名称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不符合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2、企业没有营业证,生产许可证,卫生环境证,兽药经营许可证,GMP证的
    3、兽药产品无生产批准文号的;成件的兽药产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兽药包装没有标签的;兽药标签上未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模、企业名称、产品批号的;标签未注明兽药的主要成份、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的;有效期而未注明有效期的。
    生产假的兽药与生产假的人吃的药一样,都是必须要受到严重的处罚,人和动物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如果出现严重的事情,那么就会根据受害的程序来进行定罪,所以,不管是谁吃的药,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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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