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告知书是给哪个的 |
释义 | 刑事案件中的立案告知书和民事案件中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是司法机关给当事人的回执,证明案件已经受理。立案回执单包括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 在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些法院图省事,只开具一张诉讼费缴纳票据,这个票据不能证明案件已经受理,可以拿着票据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开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 刑事案件受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回执,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包括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拓展延伸 立案告知书的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立案告知书是司法机关在立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出的一种通知书,用于告知被告知人有关案件的立案事宜。立案告知书的适用范围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被告知人在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应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权利和义务,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立案告知书的发出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被告知人应当认真对待立案告知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立案告知书是司法机关在立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发出的一种通知书,用于告知被告知人有关案件的立案事宜。立案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被告知人应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履行相关义务。立案回执单是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回执,证明案件已受理。司法机关的立案告知书和立案回执单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合法。被告知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