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债务是否得到法律保护? |
释义 | 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请求强制执行。自然债务的诉讼时效规则包括抗辩权和债务确认。永久抗辩权使债务人能够永远拒绝债权人的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法律分析 一、自然债务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债务是法定债务的对称性。债务根据其能否请求法律强制执行的保障,可以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定债务。自然债务是一种失去了执法保护、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此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要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收据等法律文件,证明债权和借款人的收据存在。 二、自然债务的诉讼时效裁判规则 自然债务诉讼时效在《民法典》中有以下内容: (一)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对余款仍享有时效抗辩权; (二)债务时效中断,不因转让和催收而重新恢复起算效力;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可作为行使抵销权标的; (四)借款人就自然债务作出偿还承诺,应视为重新确认。 三、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债务是一种失去了执法保护、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此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债务的诉讼时效裁判规则包括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仍享有时效抗辩权,债务时效中断不因转让和催收而重新恢复起算效力,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可作为行使抵销权标的,借款人就自然债务作出偿还承诺应视为重新确认。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指的是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行使永久性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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