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嘉峪关防疫政策最新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嘉峪关机场出发,前往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成都、西安、昆明、兰州等地的航班运行正常。为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嘉峪关机场进出港防疫要求提示如下:中高风险地返嘉旅客:所在县(市、区、旗)的有中、高风险的,一律移交卫健委,实行“14+7”管控措施。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固定住所登记信息后,正常通行。 低风险地返嘉旅客:持“甘肃健康出行码-场所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绿码且体温正常的,正常通行。出发旅客:须提供“甘肃健康出行码-场所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工作人员查验无异常且体温正常的方可通行。同时要符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前往北京的旅客,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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