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义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补贴政策如下: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 4.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20万元以内。 1.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义乌市政府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不再享受批建宅基地(包括特困户、旧村改造、下山脱贫、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等政策。 2.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所购住房,13类人才5年内、其他人才承诺服务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1-3类人才5年后、4一8类人才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按其购房后在义累计社保缴纳情况办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承诺服务年限的人员其社保缴纳按实际可工作时间掌握,1-3类人才5年时间到即可办理)。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不满足上市交易条件而需交易、转让、抵押的,由市国土局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已收回相应补助资金的发票办理。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人才房的交易、转让、抵押申请(法院判决的除外)。 法律依据:《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 4.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脱产取得)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20万元以内。 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个人符合多项条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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