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简化投诉流程。明确12315热线值守模式和快速处理分流原则,疫情期间首次采用12315热线和行政双值班,对接收到的疫情相关投诉举报件由12315平台值守人员向各基层单位进行分送。注重时效。对凡涉及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口罩等商品的投诉举报实行台账制登记,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记录、逐一登记,分流分派到各辖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做好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关于投诉处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可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业务恢复时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可酌情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