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宜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审批收费吗 评审费。高级: (1)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评委会,每人300元。其中:评委会的评审费用为230元,各级人事(职称)部门用于资格审查等费用70元(其中:省人事厅40元,申报单位30元对于设区市上报的材料,省人事厅20元,设区市人事局20元,县人事局30元)。 (2)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评委会、每人350元。其中:评委会的评审费用为280元,各级人事(职称)部门用于资格审查等费用70元(其中:省人事厅40元,申报单位30元对于设区市上报的材料,省人事厅20元,设区市人事局20元,县人事局30元)。 中级每人150元。其中:评委会用于评审的费用为125元;各级人事(职称)部门用于资格审查等的费用25元(属于设区市评审的材料,设区市人事局10元,县人事局15元)。 初级每人80元。其中:评委会用于评审的费用为70元;各级人事(职称)部门用于资格审查等费用10元。 答辩费:高级每人100元。 二、宜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审批依据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定结果通知书,到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