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怎么能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现约定情形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解除权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二、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一样吗 解除合同和撤销合同不一样。撤销合同的,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的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解除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合同解除后,不存在合同关系,权利义务已经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