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属于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所以人民法院需要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