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胁迫而去做坏事如何处理 |
释义 | 受胁迫而去做坏事如何处理: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行为人,是胁从犯,而胁从犯也是从犯的一种类型。 1、刑法 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它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7条·,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 19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3】处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12条,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3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按照上述规定,小明的行为如触犯了治安管理,就应当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触犯了刑法,就应按刑法进行处罚。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主犯的概念: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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