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 |
释义 |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我国101条规定了被害人的这一权利。 (四)举报、控告权。我国刑诉法57条、110条等都体现了这一权利。 (五)获知鉴定结论的权利。 (六)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陈述意见的权利。 (七)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起诉的权利。 (八)平等参加庭审的权利。 (九)提请公诉机关抗诉的权利。 (十)申请再审的权利。 一、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要避嫌吗 是需要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辩护律师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目的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律师在辩护的时候在一些情况下是需要回避的,比如说该案件是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一些近亲属,或者是担任过该案件的鉴定人或者证人等等,有可能会影响到案件处理的公正态度,所以这种情况是需要律师回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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