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一、登记1、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凭证,前往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2、登记后,将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登记证明等材料,一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1、准备好居住证申请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申领、使用告知书》、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近期彩色照片等证明材料;2、提交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办理窗口;3、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视不同情况而定),领取居住证。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大连市居住证管理较为严格,因此在申请办理时,务必仔细核对所需材料,避免因缺失或材料不全而导致申请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正梁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