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快递送达需本人签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传票快递送达需本人签收吗? 法院传票不一定要本人签收。 二、法院传票有快递送达吗 法院传票送达的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所以,法院传票有快递送达的。 三、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四、法院传票是不是必须本人签收 法院传票不一定要本人签收。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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