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址多照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址多照法律规定: 1、具备投资关系,为同一投资人申办,且适宜同址经营的,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 2、市场或商场内租赁摊位或柜台,该市场、商场的场所地址可作为数个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入驻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由管委会统一提供办公场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八条 公司名称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