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人胁迫强奸杀人属于胁从犯,构成犯罪;行为人受胁迫身体完全丧失选择行动自由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受人胁迫强奸杀人的,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