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讨要工资无果,包工头拖欠工程款 |
释义 | 工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未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可获得赔偿金。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支付工资,不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法律分析 一、包工头要不到钱工人等着工资怎么办 1、可以告知工人实际情况,与工人一起去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也可以去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单位及时发放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怎么认定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部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结语 合法维权是工人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工人在包工头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可以与工人一起向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或仲裁,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限期支付、支付差额部分和赔偿金等。需要注意,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支付工资,而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或经工会同意的困难情况除外。工人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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