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3.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7.执行难问题;
 8.其他突出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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