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应补税额指的是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税额与实际扣缴税额出现了差数,且实际应扣缴税额大于预扣预缴的税额。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补税,是因为2020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比年度应纳税额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