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异地公积金领取需要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的户籍和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贷款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赁贷款。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批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出具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存贷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综上所述,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