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出售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
释义 | 首先,车主应了解二手车的价格,在置换前多参考一些公平价评估价格,既不能过低估计自己车辆的价格,更不能过高估计,最好直接将车开到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实力的二手车经纪公司,实际评估一下。 其次,掌握新车优惠情况,车主在换车过程中,不但要了解二手车价格,还要了解准备置换的新车价格,以及近期优惠促销情况。 在了解自己车辆的实际收购价格后,就可以参照旧车收购价格,来考虑新车理想的优惠幅度。一般说来,新车的优惠幅度商量余地不大,旧车价格的调整余地还是有的。 一、二手车估价方法 事先了解二手车价格:在置换前通过公平价估值参考一些评估价格和同档次二手车市场报价,避免在置换的时候被蒙。 以旧看新:在了解自己车辆的实际收购价格后,就可以参照旧车收购价格来考虑新车理想的优惠幅度了。 必须注意手续过户:二手车的过户手续至关重要。在正式成交后的过户阶段。或者在买卖交易的时候签定协议书,以免在今后的使用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新车仍使用原二手车牌照的,经销商代办退牌手续和新车上牌手续;新车上新牌照的,经销商可代办手续; 新车需交钱款=新车价格-旧车评估价格 商家提供可选择的替换车、救援、异地租车等多项个性化增值服务 车主可要求经销商提供过户后的交易票复印件、登记证书复印件、养路费和保险过户的复印件。或者在买卖交易的时候签定协议书(一般4S店在诚信方面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贷款置换,如果旧车贷款尚未还清,可由经销商垫付还清贷款,款项算入新车需交钱款。另外,新车也可选择分期付款等购车方式。 二、二手车买卖合同的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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